2016年,北京市标识行业协会在理事会的领导及会员的支持下,圆满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2017年,我会将继续履行为会员服务的职责,充分发挥会员企业之间以及政府与会员企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继续深入推动行业向纵深发展。
为了协会工作的正常运行,促进各项活动的顺利开展,根据《北京市标识行业协会章程》和《北京市标识行业协会会费收取及管理办法》规定,按时交纳会费是每个会员必须履行的基本义务,亦是广大会员享受相关服务的基础和保证。现将2017年度缴纳北京市标识行业协会会费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费收取标准:
序号 |
协会职务 |
会费标准(元/每年) |
1 |
会长单位 |
50000 |
2 |
副会长单位 |
30000 |
3 |
理事单位 |
10000 |
4 |
会员单位 |
2000 |
二、会费缴纳时间及方式
缴费时间: 请于2017年6月28日前将会费汇入协会账户或直接缴到协会秘书处
收款单位: 北京市标识行业协会
汇款户名:北京市标识行业协会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马驹桥支行
账号:1105 0171 7500 0000 0114
联系人:丁金
联系电话:17310557681
温馨提示:
1、收取会费后,由协会统一出具《社会团体会费统一收据》并颁发会员证书和会员牌匾。感谢各会员单位积极配合,按时足额缴纳会费;
2、无故超过一年不缴纳会费并拒绝补缴会费的,视为自动退会;
3、在缴纳会费及会员工作中,如有任何问题,请与北京市标识行业协会秘书处联系咨询;
4、有意向加入协会新会员请与秘书处联系,索要入会登记表并提供相关资料。
北京市标识行业协会
2017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