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各会员单位在过去的一年中对北京市标识行业协会工作的大力支持!2018年时间已经过了大半,协会工作正有条不紊的向前开展,在2018年下半年,北京市标识行业协会协会将继续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促进北京市标识行业发展为中心工作,服务会员,积极参与行业治理,积极发挥协会组织“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促进和谐”的作用。
为确保协会正常运作并更好地服务会员,各项工作计划、业务活动的开展和实施,有赖于会员单位一如既往地支持协会工作并按时交纳会费,协会对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根据《北京市标识行业协会章程》和《北京市标识行业协会会费收取及管理办法》规定,按时交纳会费是每个会员必须履行的基本义务,亦是广大会员享受相关服务的基础和保证。现将2018年度缴纳北京市标识行业协会会费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费收取标准:
序号 |
协会职务 |
会费标准(元/每年) |
1 |
会长单位 |
50000 |
2 |
副会长单位 |
30000 |
3 |
理事单位 |
10000 |
4 |
会员单位 |
2000 |
缴费时间: 请于2018年9月15日前将会费汇入协会账户或直接缴到协会秘书处
收款单位: 北京市标识行业协会
汇款户名:北京市标识行业协会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马驹桥支行
账号:11050171 7500 0000 0114
联系人:董克静
联系电话:18600389494
温馨提示:
1、收取会费后,由协会统一出具《社会团体会费统一收据》并颁发会员证书和会员牌匾。感谢各会员单位积极配合,按时足额缴纳会费;
2、无故超过一年不缴纳会费并拒绝补缴会费的,视为自动退会;
3、在缴纳会费及会员工作中,如有任何问题,请与北京市标识行业协会秘书处联系咨询;
4、有意向加入协会新会员请与秘书处联系,索要入会登记表并提供相关资料。